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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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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 长 令

 

第3号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称《规定》)已于2016年5月26日经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徐华平

                                                                                                                  2016年5月31日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管理规定

 

临床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就业工作是学校“一把手”工程,关乎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强后期临床实习和就业工作的管理,提高医学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确保临床实习的质量和效果和毕业生更好的就业,特制定本规定。

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的组织结构

一、成立学校实习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由相关副校长任副组长,由相关行政处室和各系部主要领导任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全校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

2、修订临床实习与就业的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3、部署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

4、定期巡查、检查临床教学医院教与学的落实情况,总结全校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对全校就业工作进行考评。

二、各系实习与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由各系主任任组长,由各系学生管理副主任,教学副主任任副组长,实习就业工作秘书和全体班主任任成员

主要职责:

1、具体执行学校制定的临床实习与就业工作的管理办法。

2、负责实习前对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法制观念、安全知识、防范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3、负责临床实习前督促学生缴纳学费,组织学生参加毕业信息采集、档案整理。

4、收集、整理、保管实习与就业数据的材料,并按规定上报。

5、系部在学生实习与就业期间要经常与实习学生沟通,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临床实习情况和学生就业情况,落实就业工作目标,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三、临床实习单位分配办法

单位分配由实习就业处结合系部组织实施。

1、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

(2)以生源地就近安排为原则,兼顾医院要求,学习成绩、学生综合表现。部分对学生素质要求较高的医院,由各系根据医院要求择优选拔。

2、工作程序:

(1)各系按照学校确定的实习单位安排的总原则,制定本系学生实习单位具体分配方案,并报实习就业处备案。

(2)经实习就业处审核同意后,各系按照实习单位分配方案分配,并以班级为单位,在教室公示全体同学实习单位7天,学生对分配单位有意见可向实习就业处或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无异议后,以系部为单位将实习名单报学校实习就业处。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扣发实习指标,收取学生钱财,进行暗箱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由实习就业处统一公布实习分配名单。

四、组织动员  

进入临床实习前由学校组织召开一次全校的临床实习动员大会,各系积极配合。各系也要根据各系专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对本系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教育。使学生在走上实习岗位前有充分的心理和知识准备,了解学校实习安排方案、实习期间纪律要求、实习期间应注意的问题;学校为学生办理好实习手册、介绍信等相关实习手续等,学生应认真学习《实习手册》,掌握实习大纲及要求,为参加临床实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五、组织报到

在实习安排过程中,选择品学兼优的学生(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部)作为实习组长,负责管理学生,并及时与医院和学校沟通。实习就业处将根据学生实习医院编排实习小组,各实习小组应按照实习医院要求,于考试结束离校后在实习管理老师的带领下到实习医院报到。具体要求将以通知的形式发给学生。

六、临床实习管理

1、强化实习管理,严肃实习纪律

由实习就业处与实习医院共同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专业教育和管理工作;学生实习期间因病、因事请假,应严格按照《学生临床实习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到实习科室、科教科(护理部)及实习就业处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无故私自终止实习,不得调整实习岗位及医院。学生的违纪情况由实习管理人员调查后报实习就业处、学生处,两处根据调查结果按违纪处理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把处理结果通报给学生和实习医院。

2、组织实习巡查,确保实习质量

为了更好的督导实习过程中教与学的情况,在学生临床毕业实习期间,学校将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制度,由校领导带队对实习医院进行检查,由实习就业处制定实习教学检查计划。

检查时间:每年的12月中下旬

实习就业处将不定期组织实习管理老师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检查学生实习到位情况。

(2)检查学生在医院实习情况。包括学生出勤状况、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实习期间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教与学的情况,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是否达到实习要求以及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积极性;检查学生实习纪录、听课纪录、模拟病例书写等,针对实习状况及时进行表扬和批评。

(3)检查医院对实习生的管理情况。包括实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带教医师或护士对实习生指导状况,医院为学生提供学习设施和场所的状况,讲座开展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召开带教老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5)检查实习生安全情况,学生生活食宿状况等。

(6)向学生通报我校情况,强调实习纪律,引导学生处理好实习与就业的关系。

(7)实习调研工作。调研实习医院对毕业生的需求状况;调研学生就业趋向和学生的择业观念;调查我校教学是否符合应用性技能型培养目标的要求。

检查总结: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各小组汇报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和解决,便于更好的指导教学工作。

3、实行月报表制度

由实习就业处会同各系,每月要求对各实习医院进行统计,主要内容有学生出勤情况、受奖惩情况、有无重大事故情况以及学生的建议、医院带老师建议情况等,实习就业处要对月报表进行整理、回复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统计结果在次月初报校领导,并适时召开临床实习教学工作会,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七、实习考核

学生在实习期间,学校和医院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监控和考核,实行双方考核制度。

(1)毕业实习考核分二部分:一是医院科教部门对学生的考核;二是实习带教教师对学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报告、成果进行评价。

(2)医院科教部门应对学生在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学生的日常工作情况、请假、迟到、早退等,并填写《毕业实习成绩评定表》,进行打分,加盖单位公章。

(3)实习带教教师要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病种内容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成绩。并签字确认。

(4)考核方式为百分制,根据实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60分为合格。最后实习考核成绩按一定的百分比列入毕业考试总成绩。

八、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管理

由实习就业处对自主联系实习医院的学生进行统筹、规划、管理,学生所在系部配合组织实施。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符合学校的政策规定,按时完成实习任务,并列入学校的实习管理考核范围。

1、各系要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提前指导自主实习学生制定详细的实习内容和计划,并按照《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习管理条例》,给学生布置任务,提出实习要求和实习中应注意的问题。

2、在自主实习期间,学生必须每月至少向班主任老师汇报一次(此汇报可视作学校抽查环节之一),学生可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汇报内容(汇报内容含实习内容和体会)发给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要如实保存和记录学生汇报内容,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之一,每月上交系部和实习就业处检查、存档。

3、在自主实习期间,实习就业处每年不定期分两次电话抽查,每次抽取百分之五十的学生 ,并记录通话时间、内容和交流反馈意见。实习就业处根据抽查的具体情况,做好检查计划,由学校巡查实习工作组进行走访部分自主联系学生,现场检查自主联系学生的实习及生活等情况,同时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管理部门沟通交流,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4、在自主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应按实习大纲、实习计划进度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详细填写实习手册,如实反映每天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在实习结束时结合自己的实习体会写好实习总结报告。

5、自主实习结束前,学生应对本次实习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写实习手册,并请实习单位签署实习意见、盖章。

6、自主实习学生实习成绩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学生实习考核办法。对于在自主联系实习申请和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实习成绩按零分计,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就业工作管理

为指导和帮助我校毕业生正确择业,保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和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就业政策

(1)在学校实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实习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全面工作,各系实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就业工作。

(2)宣传国家针对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由择业。

(3)普通类毕业生就业办法: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双方签订就业协议,落实就业去向,也可在有关省市地方人事部门申请人事代理。

(4)对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允许毕业生自主选择择业方式,允许学生将档案向地方人才市场申请人事代理。

(5)凡参加志愿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的同学,将按照国家及的相关政策予以办理。   

(6)学校关心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热心推荐,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岗位,实习就业处承诺:为每一个特困生推荐至少一个工作岗位。                       

2、就业工作管理

(1)实习就业处牵头,各系配合积极筹办各种类型的校园人才“双选会”。参加“双选会”的毕业生应诚实守信,在面试等环节中如实陈述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表达自己的就业意愿。

(2)毕业生使用就业推荐表的有关规定:

①毕业生在择业时可申领学校就业推荐表;

②毕业生推荐表中各项内容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个综合测评,也是用人单位了解学生在校情况的重要资料之一,所以毕业生应认真对待和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同时学校将认真核实推荐表内有关各项内容,做到真实客观。

③毕业生在双向选择时,可以自行制作自荐材料,学校不在自制材料上签章。自荐材料必须真实、客观,由自荐表内容的失实而引起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其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毕业生使用就业协议书的有关规定:  

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就业协议,必须统一使用学校发放的《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学校只发给每个毕业生一式四份协议书一套,复印、自制协议书无效。       

③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原则上不得违约。若要违约,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同意,持原接受单位或签证机关出具的同意违约的书面证明,经学校实习就业处同意,再签订新的就业协议。未生效的就业协议书,如果用人单位已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或签字,毕业生想申请新的就业协议书,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否则不予办理。

④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有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或采取欺诈、伪造成绩及就业协议书的,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将给予追究责任。

 3、就业工作考核
     为推动我校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工作激励机制,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省关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就业管理、工作绩效、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

(2)考核办法

①每年12月份,考核本年度的就业工作。

②考核工作采取自评、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各系自评。自评作为就业工作考评的基本依据,自评分不计入总分值。

学校考评。实习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评。

4、考核程序

(1)各系结合本单位就业工作实际,按照毕业生工作考核办法的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上报自评报告和自评表。

(2)自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系就业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工作创新和特色、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3)各系总结交流、汇报一学年的就业工作情况。在听取总结汇报、查阅自评及有关材料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考评组对各系就业工作进行考评打分。

(4)学校实习就业领导小组成考评组,根据各系工作创新的申报材料,结合学校就业工作实际成效,评定就业工作单项奖。

(5)就业工作考核成绩排名在后一名的单位,初次就业率、年度就业率未达标的单位,不能被评为学校先进集体。

十、毕业生跟踪调查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校毕业生质量,适应我校全面发展的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详实、完备的参考意见,使我校教育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规定:

1、毕业生跟踪调查机构设立及职责

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主管副校长牵头,日常工作由校实习就业处负责,各系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

(1)实习就业处职责

对各系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学校年度毕业生就业情况,撰写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意见。

(2)各系职责

①各系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每个专业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并建立完善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②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能否为用人单位独挡一面;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能否在基层中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③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不断扩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范围,不断更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④根据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情况撰写本系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报告。

2、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开展方式

(1)调查对象

①历年来我校的专科毕业生。

②历年来曾接收我院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③各市、县(区)及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调查方式

①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两种问卷)。根据所调查单位的具体情况发放用人单位调查问卷及毕业生调查问卷。  

②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领导座谈

③实地了解,与毕业生座谈

3、调查内容

(1)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素质评价及满意度。

(2)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3)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适应和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4)我校新设专业毕业生的社会评价。

(5)用人单位下一步对我校毕业生需求趋势(专业设置)及对毕业生的素质要求。

(6)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我校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价及下一步需要加强的工作。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往有关临床实习与就业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此为准。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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