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有序推进复学复课,依据《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国务院肺炎机制发〔2020〕15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试行第六版)》(国卫办医函〔2020〕145号和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制定本制度。
1、后勤成立专项消杀工作小组,定人定位分片分区域对学校全方位实施消杀。
组长:俎群刚
成员:王永强负责1—6号公寓,张海娃负责7—12号公寓,
肖全和负责13--16号公寓,张喜辰负责17--21号公寓,
崔斌负责22---25号公寓,韩雪辉负责26—29宿舍楼
李锁小负责第一至第四教学楼,王晓刚负责室外道路,
范雷、肖军妮负责实验、实训中心、图文中心及办公楼,
食堂、商业网点等特殊部门按照本行业消杀要求由部门负责人进行消杀。
2、消杀人员应严格按照消杀相关规定着装,操作过程中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3、消杀方式采用通风消杀、喷雾消杀、擦拭消杀、雾炮车消杀、紫外线消毒器消杀等形式。
4、开学前各场所每周一次消杀(行政楼为每日一次消毒),开学日前一周起每日2次实施消杀,登记造册做好记录。
5、各建筑体内采用1:200倍84消毒液稀释后喷洒消杀,室外利用洒水雾炮车消杀。
6、门把手、空调以及办公设施等物体表面采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杀。
7、宿舍、教室、办公室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8、学校各楼前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回收桶,及时回收处置废弃口罩。
9、搞好校园环境保洁,垃圾及时清运,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