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最多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1、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2、本人从单位主动辞职的;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申领时,应确认自己没有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没有营业执照;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请符合以上条件还没有申领的失业人员抓紧时间申领。
申领方式:方式一,线上自助申领。微信关注“河北人社”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人社服务”-“河北人社APP下载”,下载安装完毕后,通过手机自助申请。方式二,线下申领。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石家庄人社”微信公众号上有具体的视频演示。
发放标准:石家庄市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为766元/月;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为776元/月。
发放方式: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申领人务必提前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卡功能。
停发失业补助金的条件: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3、死亡;4、应征服兵役;5、移居境外;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提示二:已经申领成功的,从申领的次月开始发放失业补助金到您的社保卡上。如果您已经申领成功但社保卡至今没有收到过失业补助金,请到社保卡的发卡银行确认是否已经激活银行账户、社保卡状态是否正常、社保卡的银行信息是否完整等。如果您已经更换社保卡,请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更新银行卡号:1、在“河北人社”APP下方点击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业务办理-一般信息维护-在银行账号处点击刷新-提交;2.如果不会使用手机APP,请带上社保卡复印件到方北路18号市社保中心B区412房间更新卡号。社保卡的银行状态正常后,我们会为您补发失业补助金。
提示三:请大家关注“石家庄市社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获得最新的政策信息。
提示四:请各用工单位和知悉人员广为宣传本提示,告知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及时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