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员在宿管中心领导下进行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规定。
二、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对进、出宿舍(公寓)学生仪表、纪律、作息时间以及安全的检查督促。
三、负责值守宿舍(公寓)大门及学生宿舍(公寓)楼及防火、防盗和来访登记等治安保卫工作。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宿舍(公寓)楼。外来人员须进入宿舍(公寓)要严格检查并登记,确保宿舍安全。
四、严格执行会客制度,做好来访客人登记。在8:00--22:00之外的时间不准会客;不准异性(除工作人员外)进入本宿舍(公寓)楼,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方可进入;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包括亲友、校内外同学、朋友)。
五、对全楼每天不少于四次安全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等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在值班日志。对突发事件应确保学生安全的同时立即报告保卫处。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劝阻并与有关班主任(辅导员)联系。
六、做好宿管员负责区域卫生的保洁和值班室内的卫生整洁有序。帮助并督促学生做好学生宿舍(公寓)的卫生工作,对本楼的保洁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各项工作的落实。
七、值班人员熟悉本宿舍(公寓)人员,对进出宿舍楼公寓人员勤查勤问,特别是携带贵重物品进出要认真登记。对晚归同学需凭学生证进入并做好登记,严禁学生将学校明令禁止的物品带进宿舍。
八、负责楼内的水、电、暖等公共财物设施的管理,对损坏的公共财物和设施及时登记并报后勤维修。
九、认真填写交接值班日志。
十、认真完成学生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