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现就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6月30日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三年制大专、五年一贯制大专阶段)和学生班集体。
二、参评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尤其是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四)其他评选条件
1.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2.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推荐参加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三、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分配指标及各系实际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1.省级三好学生
护理系17名;口腔医学系14名;医学技术系5名;中医系3名;临床医学系2名;药学系2名。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
护理系4名;口腔医学系4名;医学技术系1名;;中医系1名;临床医学系1名;药学系1名
3.省级先进班集体
各系推荐先进班集体:护理系2个;口腔医学系2个;医学技术系1个;中医系1个;临床医学系1个;药学系1个。然后根据各班级先进材料陈述情况及实际综合表现情况,由学生处和系学生管理副主任投票选出6个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审批。
四、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对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其辅导员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组织师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评选条件,提高对评选工作意义的认识。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并经系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学生处。先进班集体的提名也应由学生代表参加,并广泛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要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考评,以此推动学校班集体建设。
各系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学校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办公楼、主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不得少于4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今年的公示请各班级在本班级群进行,然后各系将各班级群公示截图报学生处;学校将在学校网站适时公示)。
2.个人填写评审表后,辅导员和各系主管领导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意见并签名,然后加盖系公章。
3.凡不按照评审表格中的要求写明具体意见并签字、盖章的,不予评审。
(二)评选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德育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上报后,一律不再补报或调整。
3.学校将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各系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优中选优;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准补报。对弄虚作假,不按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选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申报文件(各系需另附评选公示材料)、评审表原件一式两份(评审表必须为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提供纸质版,名册(excel格式)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名册中若有异体字的,要书写清楚。以上材料需加盖各系公章上报学生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
附件: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2.《省级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3.《省级三好学生名册》
4.《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
5.《省级先进班集体名册》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