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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本站 {{likeCount}} {{commentCount}} 评论 4/2/2024 3:31:52 PM

机关各部门、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24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三年制大专、五年一贯制毕业生)。

(二)名额分配:

护理系95名;口腔医学系68名;医学技术系38名;中医系19名;临床医学系18名;药学系12名。

二、 评选标准

(一)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品德优秀,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课程考试不合格记录,未受到过学校纪律处分。

(四)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

(五)积极就业创业;参加国家或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毕业生在服役期间获得过表彰奖励。以上情况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评选程序

1.系内评选。各系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根据评选标准,认真组织系内评选,按照分配名额确定人选并在二级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报送相关材料至学生处。

2.校级审核确认。学生处对各系上报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和人选资格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最终名单,公示后上报教育厅。

(二)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评选。各系要成立优秀毕业生评审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2.认真准备材料。各系要于4月14日之前,将《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附件4)报送学生处,附件3报送签字盖章纸质版一份,附件4报送电子版。

附件:3.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统计表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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