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责任和质量意识,精准实施教学绩效管理与改革,引导并激励广大教师以评促改、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切实提高我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本着全面、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遵照石医专校〔2021〕11号《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授课质量评估暂行办法》规定,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和教学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了2021-2022学年教师授课质量评估工作。按文件统计要求,由学校纪委、人事处、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组成工作组,严格根据文件以及人事处和教务处对教师参评情况的认定,经过统计、初核、复核,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授课质量获奖教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3年3月2日起至3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从钉钉办公平台申请复核。